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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通报8起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2)

        2023-02-21 来源:互联网 责任编辑:长沙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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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红星村套取挪用项目资金问题。2016年至2018年,经村支“两委”会议决定,红星村违规套取公路硬化、游道工程、农田水渠等项目资金44.39万元,套取土地补偿款11.55万元;违规套取高山土鸡养殖、“柠檬香草种植地”等产业项目资金11.8万元。所套取资金被用于村务开支等,部分用于违规招待。2021年3月,时任红星村党支部书记吴森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他责任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通报指出,以上8起典型案件,有的向乡村振兴领域项目资金“伸黑手”、“雁过拔毛”,有的漠视群众利益、索拿卡要,有的搞形式、做样子、工作失职失责。少数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不容忽视。这些问题严重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成效,破坏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坚决惩治。

  通报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切实担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治责任,以更强执行力推动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严肃查处借乡村振兴之名搞项目谋私、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克扣群众利益等问题,坚决清除妨碍政策落实的“绊脚石”,以严密监督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编辑:张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