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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五部门发文:新购公车原则上全用新能源车(2)

        2023-07-20 来源:互联网 责任编辑:长沙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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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在参与线下活动商家消费时,通过银联云闪付平台进行核销使用,消费券单张面额100元,满100.1元可用一张100元消费券,可叠加使用。消费券仅限定位在湖南省的云闪付用户领取及核销。

  消费券有效期截至10月31日。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等反向交易,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如全额退款、撤销反向交易发生时,优惠券仍在有效期内,系统退还已使用的优惠券,用户第二天可在票券中心查看,并在有效期内再次使用;如退款、撤销反向交易发生时,优惠券已过有效期,该单交易已使用的优惠券不做退还。本消费券仅支持一次性全单退款,订单拆单退款,部分退款及撤销交易,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申领条件

  申领奖励所需资料为:申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交强险保单、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保单),燃油车需提交车辆购置税缴纳凭证。

  奖励对象必须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消费者:购买乘用家用燃油车、新能源车的个人消费者。购车发票在长沙市开具,开具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含)至2023年9月30日(含)期间。

  在报名参与活动并通过审核的车企中购车,参与购车补贴活动车企清单可通过补贴申领页面查看。

  在云闪付平台提交身份证、购车发票、机动车交强险保单等材料,经审查所有资料清晰、完整、真实。

  补贴标准

  第一档: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车乘用车,按照1000元/辆给予消费券补贴;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不含)以下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2000元/辆给予消费券补贴。

  第二档: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燃油车乘用车,按照3000元/辆给予消费券补贴;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4000元/辆给予消费券补贴。

  第三档:购车发票金额25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乘用车,按照5000元/辆给予消费券补贴;购车发票金额25万元(含)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6000元/辆给予消费券补贴。

  注:车辆价格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含税价格为准;因购车奖励受总预算金额控制,原则上按个人消费者申领时间先后顺序发放奖补、先到先得,发完即止;每位消费者在活动期间仅可享受一次补贴;本次汽车补贴活动可与湖南省商务厅、湖南湘江新区及长沙市各区县(市)政策叠加使用(需满足各活动参与要求)。

【编辑:张翀】